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公开选聘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法律顾问数量、职责、薪资范围
择优选聘1名律师或法学专家作为法律顾问,为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提供法律服务。年预计薪资为2万-3万。
二、选聘条件
受聘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
4.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5.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6.法学专家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职业资格;
7.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8.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服务于党校工作,熟悉党校、培训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9.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10.无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下载填写《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至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办公室 (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362号,联系人:陈妍 联系电话:0415-2250201 15942534590)。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2.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有关业务领域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3.近5年内担任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市直部门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
4.服务方案(包括专业特长、服务承诺、对党校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期望服务年薪等内容,1000字左右);
5.《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报名表》。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提供两份,第2项和第3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五、选聘程序
(一)在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官网发布报名公告;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聘对象;
(四)对拟聘对象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官网公示不少于7日;
(五)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的,由我校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员;
(六)在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官网发布聘任法律顾问公告,颁发聘书、签订合同。法律顾问的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律师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服务事项
法律顾问为下列事项提提供法律服务:
(一)党校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起草学校规章制度;
(三)起草并审查合同、协议,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
(四)合作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
(五)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供法律服务;
(六)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及处理其他疑难法律问题;
(七)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八)聘任单位培训授课、法治宣传等事务;
(九)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七、有关要求
应聘人应保证其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报材料如有虚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报名表》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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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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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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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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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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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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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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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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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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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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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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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
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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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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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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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所执业人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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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
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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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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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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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表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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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省 □市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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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省 □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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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省 □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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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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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报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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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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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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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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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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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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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理论研究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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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重大法律事务或疑难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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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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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社会兼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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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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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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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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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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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担任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
(包括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以及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服务年薪等内容,1000字左右)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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