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工作是党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信息交流,优化宣传效果,积极引导舆论,当好参谋助手,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信息宣传要来源于客观实际,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确保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按照“谁的信息谁报送、谁签发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3、坚持主动、全面、快速的原则。各部门要主动撰写、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要掌握信息宣传发布的节奏,及时准确快速全面地反映工作成果。
4、坚持质量为先原则。各部门上报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力求以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件的概貌和发展趋势。综合类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反映情况和问题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其它类别信息根据要求应及时准确上报。
第二条 主要内容
1、动态类信息。各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情况、校领导或专家、教授参加重要活动情况;上级部门和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教学科研活动及成果情况;学员培训和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情况;各部门重点工作的进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等。
2、综合类信息。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工作中的突出成效、主要措施和典型经验;推进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新思路和合理化建议。
3、基础信息。党校和各部门基本情况、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等。
4、咨政建言类信息。管理干部和教科人员建言献策、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调研成果信息等。
5、其他信息。与工作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三条 工作载体
1、上报信息宣传载体。包括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官网、《工作通讯》,中央社院官网、《工作通讯》等。省委党校官网,省委党校《工作通讯》,省委党校报,市委信息处,丹东日报。
2、校(院)信息载体。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等。
第四条 责任分工
1、校办负责管理我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负有载体建设、栏目策划、约稿组稿、审定刊发等职责。
2、时政要闻、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论述等信息由网站、公众号负责人从主流媒体依规转载。
3、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或涉及校领导活动的新闻信息,由主要承办或牵头部门负责组稿,按需报送各类载体,同时抄报校办。
4、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省委党校报送信息由校办公室负责。
5、向市委信息处报送咨政建言信息由办公室负责。
6、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党建方面信息,一般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五条 报送方式及程序
1、一般性信息稿件审批,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发、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与稿件(含电子版)一并送至校办公室,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载体管理负责人发布,稿件备案存档。
2、重大敏感信息审批,除执行上述批签程序外,须主管日常工作副校长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 管理要求
1、新闻类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应在主办部门完成该项工作后,1--2天内报送和发布;工作综合类信息,一般应在工作完成后1周内完成报送和发布任务。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宣传稿件,要做到要素齐全、文字严谨、内容充实、数字准确、图片清晰。
3、信息宣传载体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来稿、图片、音视频进行适度编辑、修改和发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校确定的宣传载体可对已公开的信息宣传稿件进行转载。
第七条 信息员职责
1、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员。信息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要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和信息获取、分析加工能力。
2、要结合实际,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内容更新,并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原则上每个部门每月至少有1篇新闻稿或专业资讯报送至校办。
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能及时主动向校办反映对信息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组织领导保障
1、在校委会领导下,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负责信息管理、网站管理、信息报送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每年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宣传工作。
2、各部门要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工作内容,明确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工作人员。校办做好报送信息的台帐管理、采编和存档备案。
3、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根据各部门的信息发布量,综合投稿的积极主动性和及时性,以及稿件的质量和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统计,每半年通报一次信息宣传报送、刊发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信息宣传工作评比,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
4、为保证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有效开展,每年预算列支专项经费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专项活动经费。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等活动,为信息宣传工作提供资金保证。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信息发布审批表》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丹东市行政学院、丹东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1年 7 月 7 日
附: 信息发布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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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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