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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5/14 16:18:56      浏览:(12565)
  




2021年以来,校(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历经组织申报、逐级推荐、上级审核、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校(院)荣获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

请全体教职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走好“第一方阵”,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充分彰显党校独特价值,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贡献党校力量。


供稿:机关党委   编辑:刘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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