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教师孙译军,来到振兴区永昌街道北桥社区为市民宣讲《丹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丹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丹东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共七章四十六条,该条例就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孙老师从立法目的、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倡导的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四个方面,结合现实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倡导市民学习践行文明条例,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孙老师的课务实、生动、简明,深受听课居民的欢迎。
供稿:丹东市委党校法学部 摄影:北桥社区黄雪 编辑:刘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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