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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东市委党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2/8 11:52:57      浏览:(14247)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党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及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党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分管日常工作副校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副校长)按照工作职能分工负责,及时组织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领导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保卫部,具体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各项防控工作。带班领导要保证通讯畅通,接到疫情防控信息(公文)或遇有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规范校园管理。未经允许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对隔离点工作人员出入校园管理,实行出入人员通行登记备案;设置大门防疫检查岗,对进出人员及车辆详细登记,所有进出校园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四、避免人员集聚。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停止举行全校性会议和任何聚集活动。全校教职工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建立完善网上办公工作模式和利用公文系统传输文件。

五、彻底清洁卫生。对校园重点部位建立消毒备案制度。特别是作为市委市政府指定防控隔离点,要做好食堂卫生及器具的消毒工作,为隔离人员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饮食;对校园其他重点部位彻底清洁、消毒;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及时清运垃圾,防止二次污染。

六、做好自我保护。全校教职工要尽量不出门、不聚会,远离人群密集场所。对周边环境及居民区可能发生的疫情,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积极配合社区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七、增强保密意识。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的疫情通报。对未经官方渠道认证的信息,严禁以各种形式擅自传播、发送。

八、严肃报告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和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部门人员信息,遇特殊情况需离市外出的人员,必须提前向防控办公室报备。

九、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面做好各自担负的任务。寒假期间,校委、各部门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联系人:姜明秋  18242560007  刘  宇  18841508005


市委党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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